大清为禁鸦片设立一刑法, 中国人判死缓, 洋人判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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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,是个复杂而充斥着多元化文化和新鲜事物的时代。在清朝,老百姓们终于见到了其他国家的人种,接触到了新鲜事物。但并不是每一种事物都是美好的,这其中就有无比危险而又充满诱惑力的东西--鸦片。
鸦片对于国人的危害很大。很多吸食了鸦片的人,根本不想出去工作干活,而只是想躺在床上吞云吐雾,许多家庭败落,许多劳动人口虚弱,鸦片的传入,带来的,是我们国家的迅速衰落。
两代的朝廷都在商讨如何才能够更有效地治理鸦片,阻碍鸦片的传入,但是直到光绪帝这里,才有了更大的进步。光绪帝首先从法案开始禁止鸦片。他规定,只要是被发现吸毒的人员,当时就要强制戒毒,如果一年半还不能成功,则就按照死刑处理。说到底,这被发现的人员,用今天的话说,就是被判了死缓。而对于买卖鸦片的商人,则更为严厉了,在发现的时候就会处以死刑,对于洋人也是如此。
洋人和中国政府各执一词。本来有很多洋人都已经被发现买卖毒品了,但是自己国家的衰败,导致当地的政府官员,也不是很想得罪这些背后可能会有势力撑腰的洋人们,多半也就是没收他所出售的东西,然后就把洋人放回去了。这几项法令,除却有关于洋人的那几项,剩下的执行得也都还好。
广州当时作为鸦片的影响最为严重的地区,一直受到皇帝的密切关注。这不仅仅是因为这里的鸦片危害大,更是由于皇帝在这里设置了一个公会,明里是要把各个商家的利润都要缴纳一部分上来,但是缴纳最多的商家,当然就是卖鸦片的那些。
而这样的局面没有维持多长时间。皇帝最后还是发现禁烟是必须的,而自己又不舍得放弃财路,所以只能让林则徐用虎门销烟的方式,震慑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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